关于延长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图书馆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时间的公告
时间:2022-04-12 文章来源: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:佚名
根据立法工作需要,为充分征求公众意见,现延长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图书馆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至4月15日。广大人民群众和有关组织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。
1.来信地址: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78号新疆图书馆办公室,邮编:830011。请注明“《公共图书馆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”字样。
2.联系人:钟丽峰
联系电话:0991-3810152(传真)
电子邮箱:76087265@qq.com
特此公告。
附件:1.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图书馆条例(征求意见稿)
2.关于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图书馆条例》(征求意见稿)相关数据的情况说明表
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
2022年3月22日
原文链接:http://wlt.xinjiang.gov.cn/wlt/tzgg/202203/495ec53546284d5cb96600ef8e96bd33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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